依据《华南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推行细节(2022年修订)》文件精神,现拓展我校2025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考)学士学位外国语成绩申请与认定工作,具体需要如下:
1、认定条件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方能申请学位外国语成绩认定。
(一)申请的毕业主考学校为华南理工大学;(二)达到毕业条件且2025年6月已办理毕业登记;
(三)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好(含)以上。提醒:考生参加广东高校网盟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华南理工大学考试知识点及授权考试知识点),与2021年(含2021年)之前参加广东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华南理工大学考试知识点及授权考试知识点),获得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不需要提交认定申请。
2、认定范围(一)针对非外语专业的自考本科毕业生,认同其参加如下种类考试所获得的相应成绩:
1.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考试,笔试成绩合格;2.参加全国英语四级或以上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以上。
(二)针对外语专业的自考本科毕业生,认同其参加如下种类考试所获得的相应成绩:1.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四级或以上考试,笔试成绩合格;
2.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以上;3.通过全海外语水平考试除专业外的其他语种(法语、德语、日语和俄语)的考试。
3、认定步骤(一)申请资料
1.“全国大学英语或全国英语等级成绩单”复印件1份;2.“中国教育考试网考试成绩查询截图”打印件1份(中国教育考试网网址:https://cjcx.neea.edu.cn/);
3.《华南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成绩认定申请表》1份。(二)申请表填写
1.专业名字:申请自考学士学位的专业名字;2.办学单位栏:社会考生统一填写“社会考生”,公开学院、自学考试相交流、本科二学历助学班考生填写所在单位(公开学院、高职院校、本科院校)单位名字;
3.成绩单编号: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成绩单号正常填写,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成绩单编号无需填写;4.办学单位建议:公开学院、自学考试相交流、本科二学历助学班考生由办学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社会考生由我校自学考试办填写;
5.申请人(签名)处需要为本人手写签名。(三)资料审核
1.办学单位初审:采集、查验和审核考生成绩单,并在考生成绩单复印件上注明“已验原件、与原件一致”字样。2.学校复审:学校对考生提交成绩单(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和申请表等材料进行复审。
(四)结果公示:经学校审核通过的,认定结果在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公示。(五)成绩认定:公示结束,学校认定考生相应的外语成绩为高等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成绩。
4、材料提交时间及方法(一)提交时间:2025年9月1日-9月3日(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邮寄:考生申请材料须以顺丰快递邮寄(不同意顺丰同城、同城急送和其他快递,不同意到付款邮寄);(三)邮递地址:广州天河区五山华南理工大学北区继续教育学院706办公室,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0-87114881。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成绩认定申请表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5年7月9日